第三十七章 意外事件-《真的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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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回到房间里,她终于想起来了,那个人脖子上有一道不是很明显的伤疤,不就是打劫罗名的那个人吗?怪不得总感觉是在哪里见过似的。
“名哥,你还记得当初那些打劫你的人不?”她问罗名。
“你怎么忽然想起这个事来了?” 罗名被她问得莫名其妙,不过还是如实答道,“当时天色又暗,情况又混乱,又加上对方是一大群人的,除了对那个设计陷害我的个子比较矮的有一点印象外,其它人是一概记不清了。你问这个做什么?”
“没做什么啊,”胡蝶掩饰道,“只是觉得这么长时间了,这公安局也没个音信的,不知道那些歹徒抓到了没有。我也只是随口问问,毕竟那些歹徒一天不抓到对社会就是一个祸害。”她不敢跟罗名说她今晚就曾经看到了那些人,只好编个理由忽悠了过去。
“要是抓到了那帮人,我一定也要好好地揍他们一顿,出了心中这口恶气。抢我钱还罢了,还要把我往死里整,没一点人性。”罗名想想当初受过的难,至今仍是怒火在心。
“嗯,抓到了他们后应该剥了他们的皮,抽了他们的筋。”
“你这主意也太狠了吧。”罗名笑道。
“哼,谁教他们心眼那么坏呢!”说这话的时候,她心里已在默默盘算着怎么让这些人绳之以法的了。直接报警吧,罗名已根本记不清这个歹徒的相貌的了。无凭无据的,谁又会相信他就是那些抢劫案的主犯呢?弄不好还暴露了自己的身份。而且现在溜冰场肯定也散场了,他人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的。那该怎么办呢?罗名走后,她一个人陷入了沉思中。她很想抓住那些坏蛋,帮罗名报仇,增加她在罗名心中的份量。其它的方面她比不过谭丽云,目前就只能从这一个方面着手的了。她开始慢慢整理自己的思绪。那个刀疤的年青人在溜冰场露了脸,至少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他仍然逍遥法外,二是他仍在深圳,可能就在溜冰场附近的地方住着。只要找着了他住的地方,说不定就能找到他的那些同伙,找到那个罗名有印象的歹徒,就能将他们绳之以法了。对,从明天开始,我就去找他们的老巢。女人的想法有时候很单纯,她根本不去考虑这么做有多危险,那些人可一个个都是亡命之徒啊。也许她也想到过那种最坏的情况,但为了罗名,她豁出去了。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它能让人克服一切恐惧。总之,从第二天开始,谭丽云一有空的时候,就开始一个人骑个自行车,以去过的那家溜冰场为中心,沿着大街小巷开始了大海捞针式的行动。在一些小区附近,看到人就打听有没有人看到一个长得高高的脖子上有一道伤疤的年青人。你们别笑话她这种大海捞针式的行动,因为她的思路本身就是对的,她已开始一步步地接近她的目标,不过,危险也一步步地同时向她靠近。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上午,难得罗名约她一起去逛公园的,可她为了找到那个人,竟然找借口拒绝了,一个人骑着个自行车又出去晃悠。在一个小区门口向保安打听的时候,引起了刀疤男同伙的注意。她在打听别人的同时,已经被人悄悄地跟踪了。这个家伙把她当成了穿便衣的警察。趁她走到小巷子的时候,终于露出了凶狞的一面。他骑着摩托车加大油门直冲胡蝶撞了过去。胡蝶听到摩托车马达的轰鸣声,回过头看时已避让不及,一下子被撞翻在地。摩托车手还想下狠手时,也是胡蝶吉人自有天相,谭丽云刚好开车经过这儿,正好目睹了这一幕,她赶紧鸣喇叭。听到汽车的鸣喇叭声,摩托车手大惊失色,慌忙逃窜。谭丽云降下车窗玻璃,想看胡蝶的伤情。胡蝶急得大吼,“你别管我,我的伤不碍事的,你快追那个歹徒,千万别让他跑了!”
谭丽云闻言加大油门就追了上去,一边开车一边打电话报警。摩托车与谭丽云的宝马开始了一场场地追逐竞赛。摩托车掉头灵活,但宝马车速度快,加速性能好,一直就死死地咬着摩托车不放。这时,前来支援的警察也赶过来了。摩托车手一看逃跑无望,只好乖乖地束手就擒。抓到歹徒后,谭丽云又赶紧折回来把胡蝶送医院治疗。幸好胡蝶的伤情还不是很严重,只是一些皮外伤。这时,罗名也闻讯赶到了医院。“怎么回事啊?那个人为什么要袭击你啊?”罗名听完谭丽云的描述,很是惊讶。“你看今天多悬啊,要不是小谭及时赶到,你还说不定出什么性命危险。你是怎么惹上那亡命之徒的?”
“我也不知道啊,我只听到摩托车的轰鸣声,他就直接撞过来了,撞倒了我还不要紧,还想置我于死地。”胡蝶想想还是心有余悸。这时,办案的一男一女两个警官也过来问话作笔录了。
胡蝶又把今天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重新说了一遍。
“这个人你认识吗?”其中的男警官拿出来一张照片让胡蝶分辨。
“我不认识。”胡蝶摇了摇头。
“你确定这个人跟你无怨无仇?你再仔细想想,你有在哪儿得罪过什么人没有?”另外一个女警官提醒胡蝶。
胡蝶还是想不起来为什么这个人要对自己痛下杀手。过了一阵,她忽然反应过来,“这个人是不是跟那‘刀疤男’一伙的?我这段时间来一直是在找那个人。”
“刀疤男?”罗名等人都是大吃一惊。
“就是我们上回在溜冰场里碰到的那个啊,我怀疑他跟三年前发生的罗名的抢劫案有关。”胡蝶解释说。
“你是说那个刀疤男就是三年前的那晚抢劫我的主犯?”罗名听谭丽云一说,很是惊讶。“你是怎么知道的?”
胡蝶撒了一个谎,“当时你在医院里处于昏迷中的时候,我老是听你脖子上有刀疤的,我就猜想当时的抢劫团伙里一定有一个脖子上有刀疤的人。上回我们在溜冰场碰到那个人,我当时就觉得那个人的行迹很可疑,老觉得好像在哪儿见过似的,直到回家之后他脖子上的那一道刀疤才让我想起来,于是我就猜想他是不是就是我们要找的那个脖子上有一道刀疤的人。我问了下你,只是可惜后来你清楚过来后你已记不清那个人的相貌了。我猜想此人在溜冰场露面了,那么他说不定就住在附近,只是不知道到底住哪儿,于是只要有空就出来打听他的消息。我就认一个死道理,只要他还没有抓到,他们肯定还会出来干坏事的,这样我就能碰到他的。”
罗名想了想,确实有这么回事。只是他昏迷中的那一段他就没有一点印象的了。
“好,你提供的情况很重要。我们这就回去审问那个犯罪嫌疑人。”女警官说道,“很感谢你对我们的帮助,你就安心养病吧。不过,以后抓歹徒这么危险的事情还是交给我们公安机关来办就好了。你看今天有多危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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